“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的申报和发放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市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                    【打印】【关闭
 
  

办事指南

(一)受益对象条件。

1、女方为鄂尔多斯市户籍;

2、女方流入我市半年以上且具有固定收入或住所的非鄂尔多斯户籍的政策内生育的孕期妇女

3、女方现孕且符合《内蒙古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生育政策;

4、离异和丧偶前已怀孕,可以纳入实施范围。

(二)供给标准、采购方式及配送发放。

1、供给标准

为符合条件的孕妇每人每天免费提供250克鲜牛奶,自确定怀孕起连续提供280天(正常孕期)。

2、采购方式。

牛奶采购实行政府采购。遵照自治区“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确定的乳品企业,由市人口和计生委负责与企业驻鄂尔多斯市牛奶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各旗(区)不得自行确定牛奶供货商。

3、配送发放。

牛奶发放:牛奶供货商依托企业销售网络,负责将牛奶配送发放至嘎查(村、社区)。由嘎查(村、社区)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填写《“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牛奶签收单》(一式四份)。受益对象凭牛奶领取卡,到当地指定牛奶领取地领取牛奶。

(三)受益对象的确认。

人口计生部门负责受益对象的确认。具体程序是:

1、本人申请。

符合“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受益条件的孕妇,应在每月1-5日向现居住地嘎查(村、社区)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提出申请,并填写《“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受益对象个人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户口薄》、《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证》(再生育者)和苏木乡镇以上计划生育服务站出具的怀孕证明。

怀孕3个月之内,个人不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

2、嘎查(村、社区)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初审并张榜公示。

嘎查(村、社区)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对申请人的个人情况和相关资料进行审议,将受益对象名单按统一内容、统一格式(《“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受益对象名单公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嘎查(村、社区)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并连同申请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当月10前上报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办。

3、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部门初审。

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人口计生办公室对嘎查(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上报的资料须在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完成审核,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于当月15日前上报旗(区)人口计生部门。对审核过程中不符合条件的对象,返回嘎查(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并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

4、旗(区)人口计生局审核批准。

旗(区)人口计生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须在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完成,确认无误后,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公章),并在5个工作日内实施供奶。并于当月20日前将其余两份《申报表》分别返还苏木乡镇人口计生办、嘎查(村、社区)村(居)民委员会(计划生育协会)存档。

(四)上报、备案

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于每月20日前,将审核批准的受益对象人数汇总后,填写《“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月需求单》,提供给供货商,并上报市计生协会。

每季度末,旗(区)人口和计划生育部门将《“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牛奶发放统计表》汇总后送同级财政部门;同时报市“一杯奶”生育关怀行动领导小组。

(五)受益人群的退出

有以下情形的,应按规定退出受益范围

1、受益满280天的;

2、各种原因终止妊娠的;

3、审批错误享受政策的;

4、其他需要退出的。

 
  附件:发放单.xls
附件:月需求报告单.xls
附件:花名汇总表.xls
附件:登记表.xls
附件:申请表.xls
附件:退出表.xls
附件:公示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