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转移审批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公积金转移审批

办理机构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

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所需材料

办理转移职工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均可)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CBD-T5-2楼大厅

 

办理电话

0477-858811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办理时限

 无

办理程序

1.到中心一楼归集大厅领取转移申请表;
2.
回转出单位加盖财务预留印鉴;
3.
将盖好印鉴的申请表交予我中心归集大厅办理转移手续。

收费标准及
依据

备注

可以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