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封存户审批
发布日期:2018-05-10      来源:鄂尔多斯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打印】【关闭
 
  

事项名称

住房公积金封存户审批

办理机构

鄂尔多斯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归集科

办理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所需材料

变更清册,加盖财务专用章

办理地址

康巴什新区CBD-T5-2楼大厅

 

办理电话

0477-8588114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

办理时限

 无

办理程序

当月缴存公积金时一并携带变更清册

收费标准及
依据

备注

不单独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