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企业特级、一级、二级及部分三级资质初审
发布日期:2014-07-16      来源:市建委                    【打印】【关闭
 
  

11、建筑业企业特级、一级、二级及部分三级资质初审

项目名称

建筑业企业特级、一级、二级及部分三级资质初审

法律依据

《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市[2007]241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实施办法》(内建建[2008]76号)

前置条件

企业人员、设备(升级须业绩)等具备资质标准要求

申报材料

1.申请表;2.企业资质申请报告;3.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4.试验室资质证正、副本(预拌混凝土资质);5.企业章程;6.公司总经理任命文件、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7.工程技术、财务、经营负责人任命文件、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8.验资报告;9.审计报告;10.评估报告;11.建造师注册证、身份证;12.所有人员养老保险税票、养老保险花名册;13.所有人员职称证、毕业证、身份证;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上岗证书、身份证明、升级企业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14、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15、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16、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办理时限

20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项目类型

行政审批      行政服务

公共服务      □自治区委托

   

办理地办事指南

填报格式参考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

 

办理时间

正常工作日

备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