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地区及康巴什新区集中供热销售价格
发布日期:2016-08-24     来源: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打印】【关闭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关于调整东胜地区及康巴什新区供热价格的通知》(内发改价字〔20081917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胜地区及康巴什新区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鄂府函〔2008355号)文件精神,鄂尔多斯市物价局现将东胜地区和康巴什新区集中供热销售价格通知如下:

一、东胜地区及康巴什新区2008年集中供热平均销售价格为23.43/平方米。居民供热价格为20.50/平方米,其中居民实际执行供热价格仍为14.50/平方米,上涨部分(6.00/平方米)由市区两级政府补贴(市人民政府承担总补贴的70%,其余部分东胜区人民政府和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供热面积承担)。非居民供热价格为29.50/平方米。

二、市财政补贴资金,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东胜地区及康巴什新区集中供热价格的批复》文件要求,将有市煤炭局、房地产管理局分别负责筹集和发放。

三、供热价格包括燃料费、水电费、材料费、运输装卸费、维修费、折旧费、大修理费、社会保障费、工资、管理费及税金等。

四、供热价格标准按用户建筑面积计收,热费计算标准以房屋高度3米为标高,每超过0.1米,供热价格标准增加1%。主要适用于商场、饭店、宾馆、娱乐场所及铁路、邮政等部门的用热场所。

五、热费按每供热期征缴,实行有偿用热制度。用户要按照《鄂尔多斯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缴纳热费。

六、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成本监审的有关规定,我局将按每用热期定期对你单位进行成本监审,未经核算价格成本的,在下一年度不得继续执行上述价格标准。

七、以上价格从20081015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