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22     来源: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                                     【打印】【关闭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经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批准,收回位于天骄路东、鄂尔多斯街北、东至西郊变电站、西至天骄路,南至鄂尔多斯街、北至邻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据《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迁字(2007)第30号〕、房屋拆迁公告、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鄂尔多斯市正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补偿鄂尔多斯市鑫安汽车贸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东国用(2003)字第出让2003-083号〕中181.1平方米的土地。

  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向我局申请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的181.1平方米。我局对其予以公告,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注销此宗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也可电话、函告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

   2013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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