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6-04-22     来源: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                                     【打印】【关闭


鄂尔多斯市神华神东多经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位于吉劳庆路城市片区2号地块证号为伊国用(2001)字第375(神东花园小区五栋六层住宅楼为保留建筑,保留面积为16333.57平方米,剩余面积5905.42平方米)中的剩余面积5905.42平方米的土地无偿赠与鄂尔多斯市陆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此宗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向我局申请公告注销《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的5905.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及其利害关系人如对注销此宗《国有土地使用证》中的5905.42平方米土地使用权有异议,请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出不能注销的申请及详细原因和相关的证明材料。也可电话、函告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

电话:8581802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国土资源局

2013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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